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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商店專區

特店作業說明

首頁 特約商店專區 客戶服務 特店作業說明

特店作業說明

 1. 特約商店不洩漏持卡顧客的卡號等交易資料給不相干人士。 2. 特約商店不接受非營業範圍內的簽帳交易及非消費性的簽帳融資墊款。 3. 除非有正當理由,特約商店絕不拒絕持卡顧客簽帳,也不限制每筆簽帳的最高及最低限額。 4. 特約商店不得將特約商店手續費轉嫁由持卡顧客負擔,否則本中心將依銀行公會決議予以解約,且其他收單機構亦不得於半年內與該特約商店簽約。 5. 特約商店將本中心提供的服務標章等推廣用品展示陳列於營業場所明顯處,以方便持卡顧客辨識。 6. 特約商店名稱、地址、營業項目、負責人等變更時,應即通知本中心配合辦理。 7. 特約商店請勿私下將執照轉借他人使用,以免遭不法集團利用致受牽連而觸法。 8. 特約商店請妥善保管簽帳端末機具,以免遭不法集團竊取、盜錄信用卡資料而損及特約商店權益;如有人員要求查詢資料或維護機具,請主動與本中心連繫並確認身份。 9. 特約商店禁止『拆帳單』、『降額試刷』交易行為:
(1) 同一筆交易(同一次的購買行為,可能包含數個消費項目)必須以一張帳單完成交易及請款。
(2) 千萬不要以任何理由(如授權額度不足或持卡顧客要求)而將一筆交易索取兩個以上授權碼且製作兩張以上之帳單或不斷降低金額反覆試刷。
10. 簽帳端末機具為本中心所有,若長期未使用,本中心得隨時停止使用。 11. 若特約商店使用EDC電子簽帳端末機處理交易,則每筆簽帳交易不論金額大小,均須先經EDC電子簽帳端末機刷錄磁條/晶片讀取卡片資料;若未經EDC讀卡即直接向銀行索取授權碼,依VISA國際組織規定,該筆交易若為偽冒交易,則發卡機構將有權要求扣款。 12. 相關作業之「重要通知」本中心將不定期透過各種連繫管道發佈:如手續費收據、專函、網站(www.nccc.com.tw)及e-mail等。 13. 所謂簽帳單據,包括但不限於EDC或人工刷卡之簽單、退款單、發票、載有持卡人資料之訂購單/付款授權書/購買合約、任何特約商店簽發之交易相關文件….等,特約商店除應依規定妥善保存一年以上,並須隨時配合提供本中心調閱上述簽帳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