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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商店專區

特店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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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特約商店是否可自行頂讓或出借刷卡機具供他人使用?

    1.不可以。端末設備僅供與本中心簽約之營業主體使用,不得自行頂讓或出借刷卡機具供他人使用。 2.特約商店結束營業時,須書面通知本中心並終止雙方合約關係,切勿自行頂讓或出借刷卡機具供他人使用,以免遭人惡用或從事不法詐欺活動,危及自身權益。
  • 2.特約商店接獲不明查詢電話或查證事項時,應如何處置?

    特約商店為免遭不法集團利用或疑不法集團利用本中心名義從事不法活動,當接獲不明查詢電話或異常事項時,請立即向本中心反映。
  • 3.特約商店應如何處置持卡人交易資料?

    1.特約商店應妥善保管本中心提供之刷卡機具,並加強內部員工安全管理,避免信用卡交易資料外流或不肖員工盜錄客戶資料。2.持卡人交易資料(包含簽帳單、訂購單、客戶資料…等)應置放於管制處所內,並留存相關調閱記錄,同時嚴禁非職務相關人員任意出入保管場所或存取資料。3.每筆簽帳單應註記交易經手人員姓名(臨時、工讀人員亦同),並保留人員排班資料,便於日後追蹤查詢;留意店內人員行為舉止是否有異狀,若為夜間排班時段之值班人員,應指示主管幹部特別加強督導。4.特約商店如因交易需要而須取得持卡人姓名、電話或地址等資料時,應先經持卡人同意,並應將資料妥善保管,不得移做他用。5.發票或收據如需註記、列印卡號資料時,持卡人存根聯應做部份卡號掩飾處理。6.慎選資料處理廠商,並應加強管理、定期稽核,如為電子商務特店更應注意防範資料處理廠商將持卡人資料轉售或外洩。7.建立內部安全管控機制以防止交易資料被盜用,若發生資料被非法存取或外洩情事,請立即通報本中心採取必要的措施。
  • 4.特約商店如發現偽冒詐欺交易之情況時,如何處置?

    1.對於大金額或異常之交易,雖已取得授權號碼,如無法辨明其卡片真偽時,可另行以電話方式洽詢本中心或發卡機構,要求核對持卡人身份,切勿聽從客戶指示操作刷卡或僅憑持卡人出示之身分證件來判斷卡片之真偽(偽冒嫌犯通常持假證件)。 2.如經確認為偽冒交易,請拒絕交易,並儘量配合沒收該卡片。 3.情況允許下,立刻報警處理,並記下可疑交通工具車號等資料,以利後續追蹤調查。另如 貴寶號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除具有嚇阻作用,亦可提供案發時之資訊。 4.對於可疑之人、事、物,立即反映給本中心或發卡機構知悉,若已發生偽冒交易,請配合向治安單位報案,並積極協助警方及本中心展開調查。
  • 5.特約商店如何處理電子簽帳端末機顯示「請聯絡發卡銀行(Call Bank)」、「拒絕交易(Reject)」或「沒收卡(Pick Up Card)」等作業訊息?

    請聯絡發卡銀行(Call Bank):打電話至發卡機構或本中心報備。 2.拒絕交易(Reject):交易不核准。 3.沒收卡(Pick Up Card):沒收該卡片,並請通知發卡機構或本中心。
  • 6.特約商店如何減少偽冒詐欺交易發生?

    1.可加裝監視錄影設備,具有嚇阻作用,並可提供案發時的資訊。 2.若已發生偽冒交易,請配合向治安單位報案,並積極協助警方及銀行業者展開調查。 3.使用端末機刷卡作業時,雖已取得授權號碼,對於大金額或異常的交易,如無法辨明其卡片真偽時,可另行以電話方式洽詢本中心或發卡機構,要求核對持卡人身份,切勿僅憑持卡人出示的身分證件來判斷卡片的真偽。(偽冒嫌犯通常均持假證件) 4.確實遵照端末機指示處理刷卡相關作業規定,切勿聽從客戶指示操作刷卡,有疑問應立即向本中心或發卡機構連繫。 5.對於可疑的人、事、物,立即反映給本中心或發卡機構知悉。
  • 7.特約商店如何判斷可疑偽冒詐欺交易?

    1.持卡人購買高單價商品,其消費數量、金額異常者。
    2.持卡人密集刷卡之異常消費行為。
    3.持卡人遇刷卡無法完成,即要求商家配合降刷或分刷交易或表示以多卡換刷。
    4.商家依刷卡程序欲與銀行連繫時,持卡人立即顯現不安神態,推託手續麻煩或以提現為由,迅速逃離現場。
    5. 商家依刷卡程序正要與銀行連繫時,持卡人即以各種說辭,使商家誤信輸入其信用卡之設定密碼或卡片背面數字後3碼即可完成交易。
    6.國外信用卡持卡人以信用卡訂購後,即以各種說辭要求特店不按正常信用卡退貨程序返還已支付之款項或費用,而改以匯往其國外帳戶。
  • 8.偽造信用卡或持偽卡盜刷,觸犯何種刑責?

    1.製作偽卡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2.使用偽卡或提供偽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3.提供偽造變造信用卡之器械原料或電磁記錄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若利用職務機會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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