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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無分高低,消費樣態卻有不同 - 我國各職業持卡人的消費樣態分析

發佈日期 : 2017.06.07

前言
職業無分高低,士農工商盡皆有所專長。然而不同的職業是否會影響信用卡消費型態呢?本次研究,聯卡中心蒐集全台灣104年11月至106年1月的持卡人信用卡資料,並將持卡人區分成六大職業族群,探討各職業持卡人在食品餐飲類、服飾類、住宿類、交通類、文教康樂、百貨類及其他產業類之平均每月消費筆數、簽帳金額及每筆消費金額等,也探討在不同縣市之間是否有城鄉消費差距,並從以下六個案例中找出不同職業持信用卡消費的行為模式。

職業類別係依據各家銀行機構報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之定義,歸納如下:
1.軍警人員:國防事業、警察單位等。
2.其他公共行政類:中央及地方政府人員等。
3.教育類:中研院、公私立學校教育機構之任教人員等。
4.工、商及服務類:工、商及服務業等。
5.專業及技術服務類:專業服務業、技術服務業等。
6.其他:無業、家管、退休人員等。

案例一: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消費總筆數及消費總金額之差異分析
從聯卡中心開放的104年11月至106年1月之公開數據中(如圖一及圖二),可以發現「工、商及服務類」持卡人的消費總筆數及消費總金額最高,而在「軍警人員」持卡人的消費總筆數及消費總金額則為所有職業類別最低,消費總筆數兩種職業差距約4.4億筆,達35倍之差距,而消費總金額相差約新台幣1.1兆元,更有39倍之差距!而「工、商及服務類」及「軍警人員」消費差異的主要原因,可從主計總處公布之就業者人數統計中,明顯地看出「工、商及服務類」的就業者人數為所有職業最多,因此,由於此職業人數眾多的緣故,推論出該類之持卡人也較多,導致「工、商及服務類」持卡人的消費總筆數及消費總金額為所有職業類別中最高,由此應可以推估「工、商及服務類」持卡人是台灣信用卡消費主力;反之,由於「軍警人員」、「其他公共行政類」、「教育類」三項職業之人數較少,因而持有信用卡的民眾也相對較少,所以信用卡消費之總筆數及總金額也較少。


圖一: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消費總筆數之長條圖(單位:億筆)


圖二: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消費總金額之長條圖(單位:兆元)

案例二:每月平均單卡消費筆數及每月平均單卡消費金額分析
上述案例一的各職業消費總筆數及總金額分析,容易受到不同職業人數多寡所影響,較無法深入分析各職業持卡人的差異,且為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聯卡中心收集各銀行機構持卡人的信用卡消費資料,皆為去識別化之持卡人特徵資料,因此無法以身分證字號區分每一個不同的持卡人,故無法計算出每一持卡人的平均消費樣態,但為了要將資料分析更為精細,本案例將進一步導入「卡數」因子,將各職業族群於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期間內,計算出每一個月實際有消費之卡數(若同一月份同一張信用卡消費多筆資料將計為一卡),並將各職業於每月的消費筆數及金額與當月消費卡數相除,再將十五個月的數字平均計算,以取得每月平均單卡消費筆數及每月平均單卡消費金額。公式方法如下:

每月平均單卡消費筆數 = 每月各職業總消費筆數 / 每月各職業消費卡數
每月平均單卡消費金額 = 每月各職業總消費金額 / 每月各職業消費卡數

從圖三之每月平均單卡消費筆數長條圖中可以發現,不論是哪一種職業其每月平均消費筆數皆超過3次以上,而平均消費筆數超過4次以上的有「其他公共行政類」及「專業及技術服務類」之持卡人,且整體職業持卡人每卡每月平均消費筆數之平均約為4次,這表示若持卡人當月有刷卡消費的話,其平均單月單卡消費筆數約4次,從圖四之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每月平均單卡消費金額之長條圖來看,各職業持卡人每月平均單卡累積消費金額約超過新台幣7,500元。

「其他類」持卡人於104年11月至106年1月平均單卡消費筆數約為3.65筆,係為所有職業類別中消費筆數中較少之職業,但若從平均單卡消費金額來看,「其他類」持卡人的金額卻不低,平均單卡消費約新台幣9,650元,可推估雖然家管、退休人員、無業人員等沒有於職業欄上註明有固定的職業工作,但平均單卡消費金額其排序並非居於末座。而在此期間內平均單卡消費筆數最高為「其他公共行政類」持卡人,平均單卡消費筆數約為4.4筆,平均單卡消費約新台幣9,689元,此類職業族群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人員、民意代表、法官、檢察官等。

另也發現此期間「教育類」持卡人平均單卡消費金額為新台幣7,695元,推估此職業族群包括於公私立學校教育機構之教師等,雖然平均單卡消費筆數並不是最少的族群,但若從平均單卡消費金額來看,卻為最低的職業類別,相較於「工商及服務類」持卡人平均單卡消費金額為新台幣9,993元,兩者差距新台幣2,298元,但每月單卡消費筆數其差距不到一筆,會是因職業性質導致消費習性不同嗎?


圖三: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每月平均單卡消費筆數之長條圖(單位:筆)


圖四: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每月平均單卡消費金額之長條圖(單位:元)

案例三:平均單筆消費金額之分析
由於消費總筆數及消費總金額會受不同職業的人數多寡因素,而造成統計分析因人數偏差而受影響,以至於較難分析並判讀其中的差異,因此我們除了案例二的加入「卡數」因子外,本案例將消費總金額除以消費總筆數,計算出每個職業類別之平均單筆消費金額,以探究其中的不同。公式方法如下:

平均單筆消費金額 = 104年11月至106年1月的各職業總消費金額 / 各職業總消費筆數

從圖五中,可以看出各職業類別之平均單筆消費金額皆在新台幣貳仟元以上,並由「其他」持卡人奪冠,平均單筆消費額約為新台幣2,646元,該職業種類包含無業、家管、退休人員等。而「工商及服務類」持卡人之緊追在後,平均單筆消費金額約為新台幣2,524元,僅差第一名之「其他」持卡人約新台幣122元。至於「教育類」之平均單筆消費金額屬各職業類別中墊底,僅約為新台幣2,003元,與第一名之「其他」職業類別差距新台幣640元,與案例二分析的平均單卡消費筆數及平均單卡消費金額皆居後。這又再次描繪該職業族群確實在信用卡消費上較為保守。



圖五: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104年11月至106年1月平均單筆消費金額之長條圖(單位:元)

案例四:消費筆數&消費金額組成比例分析
我們將各職業類別於各產業的消費筆數除以總消費筆數(食品餐飲類、服飾類、住宿類、交通類、文教康樂、百貨等六大產業類別),檢視各職業類別之消費總筆數比例,從表一之消費總筆數排名表,可以發現各職業類別之消費比重排名順序近乎一致,依眾數排名從第一名至第六名分別為食品餐飲類、交通類、百貨類、文教康樂、服飾類、住宿類,可以發現各職業類別的持卡人皆習慣消費於食品餐飲類之產業,如餐廳、超級市場、麵包烘焙店、甜點店等,而在住宿類的消費筆數為較少之產業,如飯店、旅館等。


表一: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各產業類別消費總筆數排名表

再分別依各職業類別來看,從表二之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各產業類別消費總筆數比例表中,「軍警人員」及「其他」職業類別的消費筆數組成比例有較大波動的分配現象,值得我們繼續分析此兩種職業之不同,「軍警人員」於六大產業(食品餐飲類、服飾類、住宿類、交通類、文教康樂、百貨)中,以信用卡消費於交通類的比例較高,占所有產業類之42.53%,消費總筆數約為401萬筆,平均每月約有26萬筆信用卡交易,「軍警人員」持卡人相較於其他職業較常消費於交通產業,包含航空運輸業、汽車租賃業、鐵路、計程車、過路費等居多,而相較於其他職業持卡人消費筆數略少的則包括食品餐飲類、服飾類、百貨類。

另外,於「其他」職業持卡人在食品餐飲類之總消費筆數比例占39.93%,消費總筆數約為5,607萬筆,平均每月約有373萬筆信用卡交易,因此從數據統計中,可以看出「其他」職業持卡人不但在六大產業類別中,食品餐飲類的比例較高,甚至從所有職業類別來看,消費於餐廳、超級市場、麵包烘焙店、甜點店等的筆數比例也相較多。

表二: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各產業類別消費總筆數之比例表(單位:百分比)

而我們再以相同的方式來計算各職業類別之消費總金額比例,將各職業類別於各產業的消費金額除以總消費金額,從表三之消費總金額排名表中,可以發現除了食品餐飲類有些許不同,其餘的消費金額比例排名差距不大,依眾數排名從第一名至第六名分別為文教康樂、食品餐飲類、百貨類、交通類、住宿類、服飾類,可以發現與前述總消費筆數排名有些微的不相同,若於消費金額來看,各職業類別消費於文教康樂產業的金額比例較大,而文教康樂包含旅行社、藝術用品、大型活動售票、補習班、電影院、休閒活動等,可見民眾雖然以信用卡消費於文教康樂的筆數並不是最多,但於消費金額來看卻為最高的產業!


表三: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各產業類別消費總金額排名表

案例五:六都(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特店受理各職業持卡人消費樣態之比較
看了以上的全臺地區數據後,接下來我們將資料加入地區別分析,進一步地研究我國各職業持卡人於六大都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持卡人消費是否因地理環境的不同有所差異,但若是由總消費筆數及總消費金額來看,容易因為特店於各所在地之商店覆蓋環境及人口分佈多寡所影響,因此我們將總消費金額除以總消費筆數,取得各職業持卡人於每一都市之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進行分析。

於六大都市特店消費分析(如圖六),可以看出六都整體持卡人消費於住宿類及文教康樂類之單筆消費金額較高,而於食品餐飲類及交通類之金額較低。再分別由六大都市檢視,如表四之我國持卡人於六都各產業類別單筆消費金額排名表,可以發現各產業類別於六大都市特店消費的單筆金額皆相似,並沒有多大的差別,可見六大都市之南北不同環境並不會影響到整體持卡人的消費樣態,而消費習慣也較不受影響。下一段,我們將從不同的職業持卡人來探討,是否依舊不受環境因素所影響?檢視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六都消費於食品餐飲類、服飾類、住宿類、交通類、文教康樂、百貨類之不同,如圖七至圖十二。


圖六: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我國持卡人於六都各行業類別之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單位:元)


表四:我國持卡人於六都各產業類別單筆消費金額排名表

由圖七長條圖來看,無論哪一個職業,在食品餐飲類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最高均為台中市,而台北市則敬陪末座,其中又以「工商及服務類」持卡人於台中市特店的平均單筆消費金額新台幣1,776元最高,最低則為「教育類」持卡人於台北市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為新台幣798元,兩者相差978元、差距2.2倍。


圖七: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六都「食」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單位:元)

而於圖八之服飾類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除了「教育類」持卡人於台南市特店消費最高外,其他職業類別於台北市特店消費最高,而各職業持卡人於單筆消費金額最低的皆為高雄市,其「軍警人員」持卡人於台北市特店新台幣4,994元最顯著,與最低的為「教育類」持卡人於高雄市特店平均消費金額為2,136元,兩者差距2.3倍、相差2,858元之多。


圖八: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六都「衣」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單位:元)

圖九之住宿類特店,其最高和最低單筆消費金額與前述所提之服飾類所在地區特店剛好一致,以「軍警人員」持卡人於台北市特店新台幣6,443元最高,最低為「教育類」持卡人於高雄市特店新台幣3,354元,兩者相差3,089元、差距1.9倍。


圖九: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六都「住」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單位:元)

再從圖十之我國各職業持卡人於六都交通類特店的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中,可以看出所有職業類別的持卡人在桃園市特店單筆消費金額最為突出,而又以「教育類」持卡人的單筆消費金額最高,金額為新台幣2,025元,而在六都不同職業類別中,單筆最低消費金額剛好在同一職業持卡人於新北市特店,金額為新台幣698元,兩者相差1,327元、差距2.9倍。


圖十: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六都「行」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單位:元)

圖十一之文教康樂長條圖中,除了「軍警人員」持卡人於台北市特店消費的單筆金額最高外,其他職業於六都中單筆消費最高皆為高雄市,而以「其他類」持卡人於高雄市之單筆消費金額為新台幣5,947元為最高,另於所有職業類別於新北市特店消費的單筆金額皆較低,又以「教育類」持卡人於新北市特店之單筆消費金額最低,金額為新台幣2,505元,兩者相差3,442元、差距2.3倍。


圖十一: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六都「文教康樂」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單位:元)

最後,於圖十二之我國各職業持卡人於六都百貨特店的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中,「軍警人員」持卡人於台北市特店消費的單筆金額最高,金額為新台幣4,111元,而最低之平均單筆消費金額,幾乎位於新北市特店,其中又以「教育類」持卡人於新北市特店的金額最低,新台幣為2,097元,最高與最低相差新台幣2,014元、差距1.96倍。


圖十二:104年11月至106年1月我國各職業類別持卡人於六都「百貨」特店平均單筆消費金額長條圖(單位:元)

案例六:十六縣市特店受理各職業持卡人消費樣態之剖析
為了解臺灣十六縣市特店受理各職業持卡人消費樣態,我們將我國各職業持卡人於十六縣市平均每月消費筆數及平均每月消費金額做成排名表如表六及表七,從表中可以發現各職業持卡人大多消費於新竹市及彰化縣特店,分別列為第一、二名,而「軍警人員」持卡人較為特別,不論是平均每月消費筆數或平均每月消費金額第一名皆落於屏東縣。


表六:十六縣特店受理各職業持卡人平均每月消費筆數排名表


表七:十六縣特店受理各職業持卡人平均每月消費金額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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